希波克拉底奖章
2018-08-20 09:25:48
希波克拉底奖章
1.希波克拉底奖章由国际生态生命安全科学院主席团设立。
2.希波克拉底奖章授予:
-维护居民健康;
-研究并使用获得专利证书的新医学技术;
-研究并推广医学领域新纲领、项目、技术,所推广纲领、项目与技术必须在学术杂志上发表不少于50篇论文并在5次以上的科学会议上陈述;
-为促进预防与维护健康、完善医疗健康体系、提高医疗科学、教育力量的培养与教科书、参考书(5本以上);
3.科学院主席团根据相应推荐,投票多数决定希波克拉底奖章获得者;
4.希波克拉底奖章候选人由科学院各国、地区分部、政府与非政府组织、工矿企业与其他机构,以书面形式,列举所做成就,机构领导签字盖章,交至科学院主席团,由主席团投票决定。
5.奖章附证书与奖状。
6.希波克拉底奖章不再重复颁发。